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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期〈以死養生:對看朱賢哲《養生主:臺灣流浪狗》與《莊子・養生主》知識轉譯文〉

※本篇獲「國科會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補助

作者:黃鈺玲   學校:國立中山大學中國文學系

※《中山人文學報》延伸閱讀:

第六十期〈以死養生:對看朱賢哲《養生主:臺灣流浪狗》與《莊子・養生主》〉———廖育正
 

〈以死養生:對看朱賢哲《養生主:臺灣流浪狗》與《莊子・養生主》〉知識轉譯文

「養生主」之解題,於歷來學界說法大致能分作「養生」主、養「生主」、以「養生」主來養「生主」三種說法。其一,郭象注「生以養存,則養生者理之極也。」闡明萬物各自有其存之條理,若忽略此理則反而傷害了生存之機;其二,宣穎言「誰為生主無可指也。真君真宰。」以真君作為生命的真正主體(生主),王夫之則近一步推擴,談以心逐於形知,則役於外,養「生主」的關鍵仍在於養心,而不使外馳;其三則綜合上述,提出「養生」關鍵即在於養「生主」,憨山以性為生命主體,若能養心性,則得以「全生」。
    廖育正以此叩問,《養生主:臺灣流浪狗》主題與《莊子・養生主》相距甚遠,然則無論以何角度切入,終必然面臨「養的主體為何?養的對象為誰?」的誰養、誰生、誰主之沈重議題。
人與動物的互動中所面臨的問題絕非單只與其他動物相關,無法簡單歸攝於「關乎動物的問題」,而需將「人類」於其中所扮演的角色考量入內。作為「人類」,為了建立群體秩序,我們擁有語言、思考等能力,擁有強制力律法來維持社會的穩固性,在這之外又建立道德準則作為處理法律難以控制的內心情感層面與人際關係的媒介。然而,在面對動物時,人真的可能在道德理性層面與動物本性之間取得平衡嗎?面對懷孕的流浪狗,人是否有權利決定新生命的去留?若有,那麼人是否將自己的主體性放大,自以為可以作為決定他者生命去留的主宰之「主」?若無,現實層面的問題如何處理?放任不理則社會的理序如何維持?
一、    動物間的共生可能
人身而為人,與動物是否具有某種共性?在過去的歷史中,絕大多數主張人並不等同於動物,或認為人類為動物界的特例,具備理智、道德、思考力等,因此不想成為動物,同時也害怕承認人類身上有所謂的動物性。廖育正指出,這種將人類置於所有生物的頂端是有問題的,甚至可能導致極端現象。
動物倫理學(Animal Ethics)為當代應用倫理的再擴張。過去如康德(I. Kant)在內的一派歷史學家或哲學家主張,是否具備「理性條件」為道德對象的主要考量因素,因此在理論依據上動物即被排除於外,直至英國哲學家休謨(D. Hume)於《人性論・動物的理性》中重新定義及詮釋理性,動物的道德地位方有重新被討論的可能。歷史中的多數階段,動物皆以附屬品被視為人類的所有物,為可支配的財產,並不被納入道德考量與規範的領域內,近數十年來,動物倫理方受到重視。如辛格於《動物解放》中主張動物亦具備接受情感的中樞神經系統,故亦能感知痛苦與快樂等情緒,在明知動物亦具備感知的狀態下,將動物與人類分別,持有所謂「物種主義」而以人類為中心,進行基於物種差異的偏見或差別對待皆是不道德的表現,但亦非全然將人類與動物同等,而是針對「感知痛苦」上,不應將二者分別。里根著作《為動物權利辯護》中則以義務論切入,認為凡事生命主體「具備內在價值」,則必享有道德權利,故而動物可能不是道德的主動者,也該是道德的容受者,其或許缺乏道德判斷能力,但仍是應該受到道德考量及受到尊重之個體,如此方是公正的行為準則。
針對動物權益討論的哲學家、學者仍有許多,但將視角拉回《養生主:臺灣流浪狗》紀錄片中。在一九九六年的臺灣,彼時尚未有《動物保護法》,各項用於動物的社會亦遠遠不足,政府面臨社會秩序與動物權利的衝突,顯然亦只能以「人」為考量的主軸,面對難以控制的狗隻繁衍與衛生問題,僅能以直接且殘酷的方式進行處理。相較之下,面對流浪狗,彼時的「人」更似乎以「物」而非「生命」的角度進行處理。當志工與醫師面臨生命問題,所看待的視角又不甚相同,志工楊秋華面對母狗懷孕,所採取的策略是進行墮胎並結紮,從根源上解決母狗無法養育而致幼犬身亡,以及控制流浪狗數量問題;而獸醫師李政道則主張若人類能夠掌握幼犬生死,依此邏輯則該將所有流浪狗一併安樂死方能夠徹底解決困境。當善與善之間發生衝突,誰能夠決定其他生命的去留?誰能夠成為掌控所有生命的「主」?
為善無近名,為惡無進刑,緣督以為經,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養親,可以盡年。
《莊子・養生主》中對於善惡的討論,向來有不同之解。然而若將此與《養生主:臺灣流浪狗》進行對讀,善與惡僅是作為現世秩序中的認定,針對不同的切入觀點自會有所合宜與失當之爭。當我們自人類「善」的觀點出發,焉知於動物或流浪狗的觀點中不是「惡」與恐懼的象徵,「為惡無近刑」當知善惡相衝突之時,無奈須以犧牲少部分族群之惡去維護大多數利益之善時,也要懂得掌握分寸,而非以強烈的光照暴力去大量危害其他族群的生存空間與生存機會。
二、    重新思索解方
《養生主:臺灣流浪狗》紀錄片中所不斷傳遞的基調或概念為無奈於「沒有解決之道」,犬隻與社會的問題並不簡單可以進行處理,反而層層疊疊、環環相扣,遠不是使用單一的方式即可以有效處理,甚至難以使用量化的方式去計算各種選擇之間的成本與經濟關係,面對現實,即便是看似掌握極大權力的人類,也不得低下脖頸。
身為拯救性命的獸醫師,李政道曾經也熱血過、奮不顧身過,然而一次次面對現實的衝擊,最後他卻只能「反對成立」動物保護協會,以避免志工的愛心被有心人利用;曾經以拯救動物生命為志業的他,最末只能在爭執中紅了眼眶,他並非不再在乎性命,而正是看到了在這之外,還有一個更大且無法改變的時代與現實洪流。以長期的視角來看,流浪狗的問題幾乎無法真正得到改變,若要強制以人力介入,最終只會導致人類的越陷越深與自傷。在不同的「善」視角中,楊秋華則希望能夠通過少部分的犬隻環境改變,逐一擴張,以人道的方式對生命進行處理,但自現實層面看,少數人類面對多數動物的困境,即便再努力,救濟亦顯得杯水車薪。論到最後,針對流浪狗的問題,似乎仍舊難以有一終極解方,面對生命,我們究竟該採取什麼樣的態度?
廖育正引用《莊子・養生主》中「老聃之死」與「帝之懸解」作為思考媒介,生命彷彿自打降世始,就如同倒懸於谷,不知何時落向那幽深的死亡境地,身體與心靈都在面對死亡所帶來的恐懼。生命無法脫離於社會規範與自然法則之限制,則必然需要肯定懸吊的無法解,始得有機會將自身安頓於無法根本逃脫的自然秩序與社會文化習俗中。以此觀《養生主:臺灣流浪狗》中困境,即便是動物亦無所逃乎由人類所建立的秩序與規範,寵物犬需要為人類的生活帶來正面效益,其生命方式有所價值,否則動物就容易成為流浪動物,成為被人類所遺棄的「垃圾」,直至懸吊的繩索落下,活潑潑的犬隻成為又一生命的消逝,才真正解開社會規範的「懸」。然則,作為制定規範的人類,雖本身亦無從逃乎規範,但針對動物遵守人類規範,甚至人類成為切斷動物「懸解之繩」的角色,廖育正不斷叩問的是「養生可自主?」、「養己的生主?」其間界線究竟為何,天地大化的手或自認主宰的人類似不斷忙乎於讓芻狗降生於世界,又忙乎於奪走芻狗的生命,「養生主」三字在此所展現的是深刻的哀慼與悲涼。
然環境的限制絕非僅限於人類與動物之間,更在於這背後的人與人間的衝突與困境。時至今日,流浪動物的議題仍然備受矚目與關心,整體的走向似乎也並不因為一部《養生主:臺灣流浪狗》紀錄片所簡單左右,但在時空的變遷與社會運動及紀錄片的相互主體性影響中,某部分凝滯正在發生鬆解,導演朱賢哲亦因此產生改變。時任關懷生命協會秘書長的釋悟泓法師(後還俗,俗名朱增宏)即以〈養生主〉中庖丁解牛故事來談導演,導演恰如解牛者,起先對於流浪動物的議題或觀眾的視角僅見全牛,後逐漸在本分與現實間互相拿捏取捨,再到後來不被表象所困,而能夠以保留部分衝突性的方式去嘗試修改作法,看似是導演決定的影片的走向,實際上外在的環境與觀眾視角都成為改變導演或影片走向的關鍵,並不得全然由導演己身。
《養生主:臺灣流浪狗》令人為之動容之處即在於此片並無一所謂惡人,每個視角皆嘗試以「善」作為出發,卻於其中不斷面臨善與善間的衝突,共生顯得遙不可及。動物倫理學自各角度切入,反覆提出對於人應如何對待其他物種的質問,此者實際難以於實務上得到解決,理論與學說看似有改善現狀的可能,但面對社會處境,現實又往往凌駕於學說之上,而難以尋得真正的解答。《養生主:臺灣流浪狗》的呈現似乎無所尋乎幽默之處,而真實展現動物生命悲歌,與《莊子・養生主》之間呈現不和諧的對位樣態,將此二者對看,人類或許該沉哀思索的是人於生物之中以主宰姿態呈現,但面對其他物種,我們該如何合理對待他者,與物「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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